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全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充分发挥正向引领激励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评选一批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实绩过硬、口碑过硬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及范围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在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中评选。
(二)优秀共产党员在组织关系隶属学院党委的正式党员中评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院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党务部门干部和组织员中评选。
二、名额分配
拟评选先进典型130个,其中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记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在服务师生群众中无私奉献;积极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担当作为、苦干实干,在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等各项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工作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注重在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为优秀等次或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员中评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积极探索新时代党建工作方法途径,围绕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成效显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注重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党组织书记中评选,党支部书记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班子成员党性强、作风正、纪律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重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坚决抵制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疫情防控、乡村振兴、教学科研、医疗卫生、管理服务等重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深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中排名靠前,年度内无不良影响和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四、评选方法
1.层层组织推荐。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党支部为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确定拟推荐对象。
2.广泛征求意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听取所属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拟推荐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和工作实绩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3.确定推荐对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将研究结果向党员群众公布。
4.联合审查评审。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提请学院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注重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应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要以工作实绩、群众口碑作为评判标准。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存在违纪违法和廉洁自律方面问题的,坚决不予推荐。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资格。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组织推荐对象填写审批表(附件2),审批表一式三份,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于6月23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1.名额分配表.doc
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