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40  通知公告  团委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提示(一)

时间:2022-05-27编发部门:团委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697设置

各基层团委、总支:

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1.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团支部组织生活重要内容,每个团支部至少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和主题团日,12月底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及时录入智慧团建,覆盖率达到100%。

2.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生会重要活动内容,校、院两级学生会12月底前至少开展一次演讲、舞台剧等形式多样的特色主题活动。

3.引导学生投身社会课堂,寒暑假期间结合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返家乡”等实践活动。每个二级学院学生参与率不低于30%;青马工程学员必须100%参与。

4.积极组织宣传教育,青年宣讲团成员在7月31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宣讲。荣获青年五四奖章的教师、“青马工程”学员、青联委员等优秀青年典型,在青年群体中积极灵活开展宣讲。

5.各基层团委、总支结合自身情况,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主旨,灵活开展特色活动。

6.鼓励制作相关特色文化产品和新媒体作品,以青年化、网络化的形式做好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

请大家认真筹备,积极开展,在活动过程中注意留存照片视频等影像材料,做好整理总结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图片影像资料于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报送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陈思汝

联系电话:2663234

邮箱:Qytw@qmu.edu.cn



团委

2022年5月27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