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全院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学习型机关创建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各单位、部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业务大讲堂”的要求,请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讲法规、讲业务、讲知识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务于5月27日前开展第一次“业务大讲堂”活动。
2.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人员较多的单位、部门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业务大讲堂”讲稿和活动照片于本月底前报宣传统战部备案。联系人:王梓怡;联系电话:3128(内线);电子邮箱:xctz@qmu.edu.cn。
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