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以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选拔依据。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附属第一、二、三医院各推荐1人。
三、选拔条件
详见《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
四、选拔推荐工作要求
1.各附属医院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评议,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推荐。
2.各单位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对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各单位需于4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人事处1704室,电子版发送至Qyrsk@qm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申报材料包括:
(1)综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初选组织程序、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包括主要贡献、成果及科学道德评价,字数限1000字以内)、推荐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2)《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表》(附件2、4)各一式5份。
(3)佐证材料1套(包括《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中填写的信息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整理成册(可暂不胶装),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按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代表性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
联系人:冷晓宁 联系电话:2663311 邮 箱:Qyrsk@qmu.edu.cn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函〔2022〕101号).pdf
附件3: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申报学科目录.doc
人事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