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市领军人才梯队管理办法》(齐政发〔2014〕41号)有关精神,为推动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实行每三年换届考核动态管理。考核合格继续为下一届市级领军人才梯队,颁发新一届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现就做好市级梯队考核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及方式
对2019年至2021年以来,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我院24个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进行考核评估。以梯队单位申报、高校把关、市人社局审核和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内容
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近3年梯队建设情况。主要围绕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奖项荣誉、产学研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考核,梯队成员培养、使用、发挥作用等履行职责情况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三、提供材料
1.梯队考核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单位推动梯队建设工作情况和所属梯队建设情况、取得成绩、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努力方向。
2.《2019-2021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成果统计表》(附件1,佐证材料按填表顺序装订成册)、《2019-2021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成果汇总表》(附件2)。
3.以上材料(梯队考核评估报告、附件1、附件2、佐证材料)封皮由研究生院统一加盖学院公章,佐证材料中涉及论文、著作、项目等由各学科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2年8月26日。其中,纸质版材料接收地点图书馆行政楼研究生院1606室,电子版(梯队考核评估报告、附件1、附件2)由各二级单位统一发至电子邮箱qyyjsc@qmu.edu.cn。
五、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积极认真、严谨科学的态度切实做好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工作。
2.本次考核评估,梯队成员需要调整的,按调整后材料申报。
3.各类申报材料原件经由各二级单位初审。各单位需严格把关,要实事求是,符合要求,全面准确。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828
附件1.2019-2021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成果统计表.doc
附件2.2019-2021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5:关于2022年市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及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