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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2
消防安全工作提示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要求,根据省教育厅《消防安全工作提示》要求,现对做好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一、分析研判形势,压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形成完备的消防安全检查机制、消防宣传教育机制等,确保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要对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或措施。要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大检查深入推进火灾防控工作、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等工作。二、排查安全隐患,抓好隐患整改学院安委办将对各单位、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安全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抓实问题整改。相关单位、部门要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锅炉房、会议室、消防控制室、储存室以及院内经营性场所等部位,重点自查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
2022-06-01
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做好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推选范围、条件及名额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各单位原则上限报1名,学院推选到省教育厅1名,条件、名额详见附件。推荐程序1.各单位于6月1日-5日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确定推荐人选。2.学院推选:6月6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推选,推选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三、相关要求申报人员呈报以下材料:1.《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1份(见附件1)。2.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须加盖部门公章。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字数在5000字以内(详细事迹样例见附件2)。4.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5.推荐人选关键信息表1份(见附件3)。以部门为单位请
2022-05-31
关于2022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鉴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确保科研项目顺利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科研处将对我院承担的科研项目进行集中结题(鉴定),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准备材料,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 (鉴定)要求: (一)申请结题 (鉴定)的项目应为科技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 (二)具有资金资助的项目,其成果提供形式应严格按照下达《申请书》上“成果提供形式”内容填写,不得随意更改(主管部门有备案)。如《申请书》上无“成果提供形式”,应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国家级1篇。省教育厅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三)对于未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 (四)申请科技成果结题(鉴定)的项目,其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专利以及成果评价、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各级科技项目下达单位项目类别、资助名称和项目批准号(研究成果至少有一篇为唯一标注),未注明的一律不予受理。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体现在成果中,否则不予结题; (五)所有结题鉴定材料格式要求按照附件1进行填写; (六)按照科技主管部门要求,所有
2022-05-30
关于召开2022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协调会的通知
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特召开考务协调会。一、时间2022年6月2日14:00二、地点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三、参会单位纪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医院管理处、保卫处、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四、要求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手机置于关机或震动状态。教务处 2022年5月30日
2022-05-30
关于本周团员组织生活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总支: 根据学院团委统一安排,本周全院团员学习内容如下: 1.“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本周课程。 2.推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日,组织观看团中央5月30日晚19:30直播网络云团课(18:15起展播各级团组织文化产品) 3.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团活一次。 请各基层团委、总支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学习研讨,同时做好考勤、文字及图片记录,并在“智慧团建”系统录入。联系人:陈思汝,联系电话:2663234。 特此通知.团委2022年5月30日
2022-05-30
关于征集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完成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面向全院征集选题。选题要以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特别是围绕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全育人等内容,深入开展研究广大师生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选题要具有现实性、原创性、前瞻性和针对性。鼓励跨学科、跨部门合作,共同提出研究选题。本次选题类别包含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按时报送高质量的社科选题。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汇总,6月6日前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含电子版)。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筛选,确定选题后将开展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附件:关于征集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工作的通知.docx 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选题汇总表.xls科研处 2022年5月30日
2022-05-30
关于公布各部门2022年5月科研工作总结、6月科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为保证各部门科研月工作顺利完成,特将各部门2022年5月科研工作总结及6月科研工作计划公布如下:基础医学院一、2022年5月工作总结1、完成1项2022年教育部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2、完成2期基础医学文献抄读线上交流活动;3、完成2项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申报工作;4、完成1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工作;5、完成9项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6、完成1项省科协学术活动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7、完成6项科研管理相关办法的修订意见征集工作;8、完成2020-2021学年组织绩效考核(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的迎检工作;9、统计上报2018年至2021年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科研立项和报奖等科研信息;10、举办王玉教授学术汇报交流会暨第十一期基础医学学术论坛活动;11、邀请哈尔滨医科大学魏璨副教授做学术汇报,并聘请为特聘教授深入开展科研合作。二、2022年6月工作计划1、推进基础医学科研实验室迁移至形态楼的搬迁工作;2、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申报工作;3、召开科研试剂耗材采购与使用管理工作培训交流会;4、开展基础医学科研平台试剂耗材采购工
2022-05-28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项目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一、课题申报条件(一)申请者 (课题负责人)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前已经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资助相同研究项目的,应在申请时说明。已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再申报新的课题。每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2项。(二) 已承担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并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者,将加入黑名单,无申报资格。二、课题申报方向以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促进等技术的应用性研究;重大疫情、公共卫生和相关领域技术研究;重大疾病诊断、防治关键技术研究;罕见病研究、近视眼防控、残疾预防、康复、老年健康、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治、心理健康、临床营养辅助治疗等领域的应用性研究;医学应用基础和药物领域研究;全科医学相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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