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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关于举办课程思政教学分享会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使各位教师学习借鉴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果、经验和模式,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推动课程思政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专业人才培养与立德树人的双赢,特邀请省级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和省级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负责人做课程思政教学分享,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分享时间:2023年4月2日(周日)8:30-10:00 2.会议形式:线上。腾讯会议ID: 858-730-674 二、分享教师 1. 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教学团队负责人、黑龙江省课程思政优秀案例负责人,公共卫生学院白丽教授 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课程负责人,基础医学院姚立杰副教授 三、参加人员 1.第五期医教协同临床教师教学发展工程全体临床教师 2.学院本部、附属医院其他教师 四、相关要求 1.本次培训同时为第五期医教协同教师第11次培训,请全员参加,提前安排好时间。 2.请参会教师在分享期间保持静音状态,分享结束后积极参与互动交流。 特此通知。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23年3月28日
2023-03-27
关于召开2023年附属医疗机构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落实“十四五”附属医疗机构发展规划,全面总结新冠疫情以来各附属医疗机构运营及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协同发展,加快“学术型”医院建设,强化医教研一体化进程,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学院决定召开2023年附属医疗机构工作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下午13:30 2.会议地点:图书行政楼二楼多功能厅 二、参会人员 学院党委常委全体,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学院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临床教学中心负责人;各附属医疗机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获得国家、省级疫情防控表彰人员,各级各届龙江名医、学院名医、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模范护理工作者、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临床重点专科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近三年省级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项目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及临床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代表。 三、会议要求: 1.各附属医疗机构班子成员不能参加会议需向毕红霞副院长请假; 2.
2023-03-27
关于参加“第四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培训会”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附属医院: 为及时学习领会和贯彻最新评估要点,借鉴有效经验,探讨实施策略,把握核心要义,学院决定参加全国高等教育教学督导协作组举办的“第四期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培训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线上直播 地点:北区409 二、会议安排 三、参会人员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成员(详见院政发〔2022〕142号文件中评建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组、线上材料组、线上听课组、线上访谈组、“三全育人”工作组、入校迎评组、宣传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督导组等工作组的所有成员)及其他感兴趣的教师。 四、报名方式 本次研讨会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17:00。 特此通知。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2023年3月27日
2023-03-27
关于参加“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创新与实践”主题讲座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配合学校开展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切实提高并持续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帮助各单位理解和把握评估指标体系、实施流程及注意事项,学院决定参加麦可思举办的“新一轮审核评估的创新与实践”主题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讲人:朱林生,江苏理工大学原党委书记 二、讲座提要: 1.新一轮审核评估的背景与创新; 2.新一轮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的核心意蕴; 3.新一轮审核评估评估过程与注意事项。 三、会议时间 2023年3月30日10:00-11:30,线上直播 四、参会人员 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成员(详见院政发〔2022〕142号文件中评建工作办公室、自评报告组、线上材料组、线上听课组、线上访谈组、“三全育人”工作组、入校迎评组、宣传工作组、综合协调组、督导组等工作组的所有成员)及其他感兴趣的教师。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参会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0日9:00 六、工作联系人:吕振。联系电话:045
2023-03-27
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现将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内容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将另行发布。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等25个学科。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
2023-03-27
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2023年度,本专项任务项目重点围绕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开展研究。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二、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2.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
2023-03-27
关于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申报内容1.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2.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三、申报条件1.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2.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3.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四、申报办法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
2023-03-27
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谱写鹤城新篇章”主题征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引领齐齐哈尔市社科界进一步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鹤城建设提供思想动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市社科联决定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谱写鹤城新篇章”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一、选题参考方向1.全面从严治党与社会主义现代化鹤城建设;2.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3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大众化;4.坚持党的领导与中国式现代化:5.全过程人民民主;6.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7.增强城市历史自信;8.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汇聚民力:9.完善社会治理体系;10.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导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1.党的自我革命与廉政文化建设;1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13.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14.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15.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16.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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