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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5
关于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学院本部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完善临床教学基地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院出台了《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方案(试行)》(院政发〔2023〕60号)文件,依据该文件精神,学院现组织开展临床教学基地评价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部分 附属医院 一、参加评价的医院:附属第一、二、三、五、六、八、九、十、十一医院 二、评价内容: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方案(试行)》(见附件1)中“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自评。 三、评价方式:医院自评和学校专家组评价。各附属医院按照临床教学基地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自评,并按自评报告(模板)编制本院的自评报告; 四、时间安排: 1.医院自评阶段:202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7月10日前将自评报告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qypgzx@qmu.edu.cn。 2.学校专家组评价阶段:2023年7月中下旬。学校组织专家组以实地考察、查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评价。 第二部分 实习医院 一、有实习医院评价任务的单位:护理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医学技术学院、
2023-06-21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广大教职工: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23]5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严控外来车辆(一)外来车辆严禁进入校园。(二)因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必须由接待部门在网上申请填报《校外人员入校审批表》(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校园。二、入校车辆管理(一)审核通过的校外车辆在进入校园大门时,驾驶员及同车人员需在校园大门主动接受安保人员对其申请入校情况的审核,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二)所有进入校园车辆停放时需规范停放在校园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学院指定停车位置,并做到“统一朝向”停车,即车头朝向为车辆起步行驶方向。(三)教学主楼门前(东侧门)道路东侧禁止车辆停靠;教学主楼长廊下为消防通道,禁止车辆停靠!(四)校园道路交通路口、主要路段路面(学院南墙至部系楼B区大门正对的立志路两侧)、禁停区域(设置隔离墩区域)及所有消防通道禁止车辆停靠!(五)图书行政楼正门(南门)东西两侧及正门对面(景观湖桥头)禁止车辆停靠
2023-06-21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提前考试情况通报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提前考试于5月8日-6月21日进行,共有60门课程,5071人次参加考试。考试运行平稳,考风考纪整体情况良好,监考教师能够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在6月21日临床基础检验技术考试中,监考教师在北区113考场发现一名学生违纪(2022级医学检验技术(专升本2)专业 医学技术学院),监考教师是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精神卫生学院。为保持我校良好的考试秩序,标准化考场已经升级,监控系统已全面启动,请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工作,保持我校良好的考风考纪。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
2023-06-20
关于评选2022年度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实践教学基地:为充分调动广大临床带教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认真做好临床带教工作,积极营造“重临床、重科研、更重教学”的临床教学氛围,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设立了“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用于评选和表彰年度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优秀临床护理带教教师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2022年度承担齐齐哈尔医学院护理学院实习工作的各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管理人员及临床护理带教教师。二、评选条件1.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爱岗敬业,热爱临床护理教学工作,教学态度端正、治学严谨。2.具有较强的护理业务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法灵活,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学生一致好评。3.严格按照实习大纲落实各项教学活动,如指导护理文件书写、教学查房、小讲课、出科考试及鉴定等工作。4.教学目标明确,注重对学生临床思维和人文关怀的培养,重视与学生的互动和实习效果反馈。5.主动进行实践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教学科研意识和创新能力,积极带领学生参与教学科研立项和论文书写。6.课程思政贯穿于教学工作的始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关心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实习需求,切实
2023-06-20
关于举办“第六届护理教学查房竞赛”“第二届护理小讲课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加强我院临床护理教师队伍建设,强化临床护理教师理论与实践教学能力,激励广大临床护理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结合护理学专业认证、审核评估工作整改要求以及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要求,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保障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院拟定于6月举办“第六届护理教学查房竞赛”“第二届护理小讲课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竞赛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教务处承办单位:护理学院二、竞赛组织委员会主 任:张淑丽 高 音副主任:孙 超 马秀梅成 员:各附属医院教学院长、教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学院相关评审专家办公室设在护理学院办公室主任:唐美玲(兼)三、参赛对象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至十一医院组织报名,每项竞赛择优推荐1~3名临床护理带教教师参加比赛(历届护理教学查房竞赛参赛选手不能以相同题目参加本次护理教学查房竞赛、已获一等奖的参赛选手不允许参加本次护理教学查房竞赛)。四、评分标准见附件1 护理教学查房评分表、附件2 护理小讲课评分表。五、组织形式1.各参赛单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3、附件4)、教案、录像(25-35分钟)于7月6日17:00前报至护理学院,邮箱hlxy@qmu.edu.c
2023-06-20
关于冯任南研究员线上讲座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为提高我院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促进学术交流,公共卫生学院特邀请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冯任南研究员进行线上讲座,欢迎广大师生踊跃参加。讲座题目:网络膳食调查在科研中的应用讲座时间:2023年6月21日 上午9:00讲座平台:腾讯会议ID:100-234-214相关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直播平台,讲座期间请保持静音模式。特此通知。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6月20日冯任南简介冯任南,博士,研究员,现任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教研室副主任,中国营养学会营养流行病分会委员、中国营养学会骨营养与健康分会委员、黑龙江省营养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营养流行病学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机制研究,在营养健康评估、氨基酸代谢调控、营养相关疾病的发病机制、智能营养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基金4项,国家与省博士后基金2项,省级教学科研课题2项。获得黑龙江省政府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42篇。参编全国高等学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三五”规划教材1部。
2023-06-19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表彰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计划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评选范围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获过此奖项者不再参评。(二)表彰名额限额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二、评选条件(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
2023-06-16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2023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扫描件)。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二)每年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二、申报办法(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二)材料要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后的整本申请书,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内容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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