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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7
关于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0-2022级学生开课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0-2022级学生: 按照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及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安排 (一)上课人员 2020级、2021级高起本及2022级高起本、专升本学生。 (二)开课时间 2023年10月21日~11月15日 (三)开课形式 线上直播、网络课程在线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形式。 (四)上课要求 线上直播课程学生参与每门课程直播时长不少于2/3,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直播课程、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等全部教学任务。 二、期末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 (二)考试形式 利用手机APP/电脑端进行线上考试 (三)考试要求 考生需准备带有前置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过时将默认缺考。 三、其他事项 (一)具体课程安排及平台操作流程将在班级QQ群中公布。 (二)各位同学在课程教学及考试过程中,如遇网页技术问题可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解决,其他问题可通过QQ群或电话
2023-10-07
关于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2023级学生开课及考试安排的通知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 按照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及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时间 2023年10月20日~11月12日 二、开课形式 采取线下面授及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三、课程及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程及考试具体安排将由班主任在所在班级QQ群中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各位同学参加线下面授的同时,需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络课程在线学习,网络课程在线学习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 (二)各位同学在参加线下面授教学及考试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通过QQ群或电话联系班主任老师咨询。网络课程在线学习及考试过程中如遇网页技术问题可联系平台管理人员解决。 平台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电话:17545117576 QQ : 1528109751 齐齐哈尔医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10月7日
2023-09-2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21]23号)文件精神,现向学院开始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博士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第一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一)坚持聚焦科技培养科技人才的原则。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博士学位教职工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二)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本次增设博士基金滚动支持项目,是遵循战略性科研项目攻关的内在规律,对部分研发周期长、培育前景好的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给予跨年度连续科技资金支持。滚动支持时间一般为2-5年,滚动支持经费5-10万元。二、申报条件本次申报人员范围包括:(一)项目负责人为近三年学院正式聘任且取得博士学位(以学位证书为准)人员;(二)现有在研或已结题博士专项基金,在原项目基础上持续深入研究并取得显著成果,在该研究领域科研经费支持不足,影响后续成果产出,且截止2024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人员。 三、项目评审 (一)申报时间。申报人按照申请书的格式要求(见附件2),于2023年10
2023-09-28
2023 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 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结果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黑教规〔2023〕6 号)文件要求,经基层单位推荐,科研处于2023年9月28日组织答辩评选。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医药科学研究院:谢印卓;药学院:刘磊、隋晓宇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2663701 特此公示。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
2023-09-28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省科协决定组织实施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 本次黑龙江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计划资助每位被托举人经费5万元,培养周期为2年。 二、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研诚信规范,具有优良学风;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年龄在32周岁(含)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职在黑龙江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女性或医学领域的人选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具有全日制博士(含)以上学位,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的一线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有承担或参加国家及行业重点科研项目的经历,或者是推荐单位拟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人才。 (五)曾入选过本托举工程项
2023-09-27
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系统联动测试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按照学院年度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开展2023年全院消防系统联动测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23年9月29日8:30至17:00。 二、测试区域 图书行政楼、科技楼、动物实验中心、体育馆、形态实验楼、秋实城。 三、测试时的易发情况 上述区域会出现短时间突发停电、电梯迫降、消防广播报警等情况,如出现上述情况,请各相关部门师生员工不要惊慌。 四、测试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师生员工,如在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二)各相关部门假期值班人员,请于测试结束后第一时间对本部门水、电和电梯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联系。 联系人:刘育辰,联系电话:2663119,13766577636。 特此通知保卫处 2023年9月27日
2023-09-26
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
毕业生图像采集是网上电子注册学历、学位信息及制作毕业证、学位证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文件要求,即日起我校将开展2024届预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9级高起本学生、2022级专升本学生以及满足毕业条件的往届生 二、采集时间 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20日 三、采集前准备 1、准备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照片1张存放在手机中,禁止使用纸版扫描照片,照片要求见附件1。 2、登录学信网获取图像采集码图片,保存到手机相册,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2。 四、采集流程 1、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图像采集界面。 2、上传采集码,学生加密后的信息会自动显示出来。 3、填写手机号码。 4、上传提前准备好的本人照片。 五、学历照片校对 毕业生图像已采集完的学生,请务必于 2023 年 10 月 25日~11月5日期间登录学信网,在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中核对本人学
2023-09-26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上下联动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驰而不息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通知如下:一、压紧扛牢政治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深入落实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节点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积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近期发布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持续释放从严信号,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情绪。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与传承节日传统文化结合起来,与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起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推动广大教职员工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营造清廉过节的浓厚氛围。二、严明纪律刚性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管好家人亲戚,明确纪律要求,严禁违规收送蟹卡蟹券、高价月饼等礼品;严禁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利用快递、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宴喜庆事宜。党员干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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