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筑牢思想堤坝,常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学院纪委办公室开设《纪法微课堂》,通过易于接受的形式,让党员干部深切感受到工作生活中那些不可触碰的“红线”。采用“案例+理论”的形式,有针对性的配制学习“套餐”,以“小切口”引入,用小课堂讲大道理,切实将警示教育做在日常、抓在经常。
婚丧喜庆事宜是指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乔迁新居、工作调动、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纪念庆祝活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重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背离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尚俭戒奢的传统美德,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的纪律要求背道而驰。本期微课堂围绕纪律禁区、隐形变异等表现开展纪法学习与警示教育,帮助党员、干部明晰政策边界,破除人情社会下的侥幸心理,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不良风气,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倡导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
一、典型案例
1.瓦房店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原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借操办婚丧事宜之机敛财等问题。2013年至2022年,张某某先后利用为儿子操办升学宴、为母亲及岳父操办丧葬等事宜之机,违规邀请在校职工等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品礼金。张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0月,张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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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治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原部长段某某为女儿操办“圆锁”问题。2015年5月,段某某分两次在不同饭店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圆锁”事宜,并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共计56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免职处理。
相关链接:https://www.xxgc.edu.cn/jjjcs/info/1047/1328.htm
3.贵州省遵义师范学院原党委副书记洪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9年5月,洪某为其孙子举办“百日宴”期间,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唐某某赠送的礼金3万元;2019年6月,洪某在办理其父丧事期间,收受唐某某赠送的礼金5万元。洪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8月,洪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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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安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原书记张某某违规大操大办等问题。2022年8月,张某某借孩子结婚之机,分批次在4个酒店安排宴请,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等礼金29万元。张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11月,张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相关链接:https://www.hljjjjc.gov.cn/Hljjjjc/html/draftNews_detail.htmlpublish_id=88f5a941f7704ae4ab88fb0805ccf992&
5.通化市通化县人民医院五官科主任时某某违规举办“升学宴”问题。2020年7月,时某某签订严禁违规举办“升学宴”《承诺书》,承诺不操办、不参与“升学宴”。同年8月,时某某与其妻子在通化县顺合喜宴饭店为其子违规举办“升学宴”,招待宾客100余人。其中违规收受除亲属外人员礼金共计人民币2.15万元,时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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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咸阳市武功县武功中心卫生院总务科主任田某某违规操办丧事有关问题。2022年11月疫情期间,田某某操办其母亲丧事时,未坚持“丧事简办”原则,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备手续,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丧事期间,大操大办,收受卫生院同事和辖区乡医56人6100元礼金。2023年4月,田某某受到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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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党纪法规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十五条 公职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依法予以退还;属于国家财产或者不应当退还以及无法退还的,上缴国库。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三、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齐齐哈尔医学院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院纪发〔2021〕11号)
四、警示提醒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仅是私事家事,还关系社会风气,如果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操办,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的,则属于违纪行为。
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切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凡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须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规范履行报备手续,如实、精准填报操办时间、地点、宴请规模、参与人员范围等信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假报备,严禁通过化整为零、异地分办、分批宴请等隐形变异方式规避监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引领与日常监督管理,通过重要节点提醒、事前报备核查、常态化警示教育等方式,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排查纠治婚丧喜庆事宜操办中的苗头性问题、不规范报备及隐形变异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持续筑牢作风纪律防线,共同维护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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