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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专家解读侵权责任法 科学阐释新医改内涵

时间:2010-06-07编发部门:稿件提供:院办浏览:15765设置

2010年6月5日,卫生部卫生监察专员(正司级)、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汪建荣和卫生部医改办处长石光莅临我院讲学。讲学由学院副院长崔光成主持,学院聘任汪建荣、石光为客座教授。学院领导班子、市卫生局领导、附属医院专家、公共卫生学院教师等近240余人参加了学习。讲学历时四个小时。

汪建荣、石光从事卫生政策法规研究近30年,是我国该领域内的资深专家、著名学者。他们参与了国家现行卫生法规的制定,卫生政策和国家医改政策的研究、出台以及协调管理。

汪建荣对《侵权责任法出台对医疗赔偿的影响》进行了由浅入深地系统讲述,《侵权责任法》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设立专章进行规范,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不仅明确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对医患双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通过汪司长的讲解,与会人员深刻地理解《侵权责任法》的内涵,并认识到广大医务工作者应该落实《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提高医疗水平,为老百姓提供更为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

石光作了《新医改政策和最新进展》报告,从我们国家卫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为突破口,系统地讲述了新医改的目标、原则、政策架构以及近三年的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并介绍了新医改一年来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使与会人员从国家大卫生的视角,对医改政策“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和“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真正内涵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院办2010年6月7日供稿)

 

讲学现场

 

学院党委书记邱福利为汪建荣副司长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院长刘吉成为石光处长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学院副院长崔光成主持讲学

 

汪建荣副司长讲学

 

石光处长讲学

 

与会人员认真听讲

 

学院领导陪同专家参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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