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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0
关于申报2023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全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重点资助围绕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反映当代中国气象、具有龙江特色的精品力作。基础理论研究应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实践研究应立足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为加快推进龙江振兴发展提供学理支撑和智力支持。优先资助范围: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0周岁(时间截至1983年1月1日)及以下的青年社科工作者的学术著作,提升青年社科人才获资助立项比例;优先资助紧密切合中央及省委重大战略部署,优势特色学科、冷门绝学学科、新兴和交叉学科,以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产业、碳达峰碳中和、公共卫生和中医药、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中华民族共同体、红色文化等重点领域
2023-03-02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入库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学院与市科技局实施联合引导项目,目的是支持和鼓励科研工作者开展创新性研究,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奠定基础而设立。现将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要点:(一)重点支持:针对学院重点学科领域或科学前沿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以及国家、省、市重点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等。(二)面向院本部资助,重点向申报过省部级以上项目申请人倾斜。(三)联合引导项目按照厅局级项目管理。二、请拟申报项目人员下载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网上填报时间另行通知。三、202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组前三名成员历年主持或参与市科技局各类项目明细表(见附件3)。三、填报注意事项:(一)项目起止时间为2023年01月至2024年12月。(二)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包含中级职称。(三)对于2018年度(合同编号为2018)以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未提出正式终止申请而无故不验收结题的,项目组前三名成员不予支持本年度项目申请。(四)项目组成员(前三名)无未结题的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在往年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位列成
2023-03-02
关于公布各部门2023年1-2月科研工作总结、3月科研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为保证各部门科研月工作顺利完成,特将各部门2023年1-2月科研工作总结及3月科研工作计划公布如下:基础医学院一、2023年1-2月工作总结1、完成澳大利亚五伦贡大学黄旭枫教授讲学交流工作;2、完成2项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申报工作;3、完成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智库专家库填报工作;4、完成2022年黑龙江省科普示范基地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填报工作;5、上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和标书初稿;6、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创新激励项目;7、完成哈医大徐长庆教授“一对一”辅导国自然申报工作。二、2023年3月工作计划1、完成形态学展馆科普基地的新馆建设工作;2、基础医学科研中心的防疫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3、推进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4、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工作;5、召开基础医学院科研诚信教育培训专项会议;6、开展SCI、CPCI、EI文章自查工作。医学技术学院一、2023年1-2月工作总结1、组织教师进行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2、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工作;
2023-02-13
关于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公开征集2023年度齐齐哈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选题方向(一)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围绕王刚书记《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在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沈宏宇市长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选题。主要参考点:1.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加快建成农业强市。重点是围绕“四个农业”,大力建设嫩江流域高效生态农业。2.以产业链供应为抓手,奋力推动工业振兴。重点是深入推进12个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行动计划,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工业强市。3.以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为牵动,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是加快建设东北地区西北部区域产业、文旅商贸、现代物流、教育和医疗中心,持续巩固域内辐射域外。4.以靶向精准高效为导向,全力推进招商引资。5.以提质扩量增效为目标,大力培育市场主体。6.激发振兴发展新动能,推进改革创新攻坚。7.推动绿色低碳发展。8.推进群众生活品质提升。9.推进平安鹤城建设。10.
2023-02-10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创新激励项目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为进一步营造创新氛围,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现开展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创新激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转发如下:一、项目分类创新激励项目分为工业攻关、农业攻关、社会发展攻关、新产品、科技合作和软科学六个类别。二、申报条件和要求(一)项目主要申请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技术领域和所属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与所申请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前期研究基础和积累,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原则上不能超过55周岁(1968年2月10日以后出生),重点产业领域学科及专业带头人、市学科梯队带头人不受年龄限制。在项目申报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向35周岁以下人才倾斜。(二)项目申请单位、项目申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且项目组成员(前三名)无未结题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项目应与我市域内经济发展、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相结合,应符合全市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必须符合指南的要求(需在附件2项目汇总表中注明申报项目所属指南领
2023-02-03
关于我院获得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我院2022年度获得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60个,备案名单见附件,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期结题。特此通知。2022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备案名单.xls科研处 2022年2月3日
2023-01-30
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要求,现将有关项目申请事项通告如下:一、申请人注意事项(一)阅读指南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了解各学科资助强度、资助重点、申报限额及相关要求。相关(二)在线申报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报。在线填报平台为“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教师请联系二级单位科研科,于2月10日前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开通账号模板见附件5)。(三)限项规定1.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项。2023年度结题的项目不计入限项。2.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
2023-01-16
关于推荐2023年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的通知
学院有关单位、部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限项要求,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经项目申请人答辩、专家评议,对联合引导项目进行两轮评审,结合院外同行专家评审结果,最终推荐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17项,具体名单见附件(按姓氏笔画排序)。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本部门项目申请人网上修改申请书,务必于2023年1月19日11点前完成提交工作,逾期不予受理。特此通知。202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评审结果.xlsx 科研处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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