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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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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12-11
关于做好2023年学院资产盘点及清查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部门)及附属医院: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年终资产清查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资产管理员岗位设置信息及部门资产账目盘点清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资产管理员岗位信息核对。请各部门自行下载资产管理员信息表(附表一),并于12月15日前核对完成。如需变更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请本部门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发函推荐。各二级学院可根据管理需要申请设置三级(科室或中心)资产管理员,在部门资产管理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2、盘点清查。请本部门资产管理员自行登陆学院一网通办网站“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盘点清查账目。资产经管部门完成盘点清查后,只需填写打印账实不符(有物无账--盘盈表、有账无物--盘亏表)清查报表(见附表二、附表三),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签章)及学院主管部门副院长签字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3、资产管理要素信息核对。各部门机构名称变更、资产管理责任人变动、存放地点变化等资产信息如需修改,资产管理员可直接在资产管理平台本部门下进行线上修改提交,经学院资产管理科审核通过
2023-08-07
齐齐哈尔医学院春华城校园超市第一处招租交易公告
各承租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 为方便学生生活,完善校园服务功能,学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文件精神,全权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春华城校园超市第一处发布招租交易公告。公告网址:https://www.ejy365.com/info/268382(e交易平台),欢迎潜在各承租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年8月7日
2023-07-19
齐齐哈尔医学院设备、家具等一批废旧资产转让交易公告
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财政厅《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对近四年(2019-2022年)上报的报废资产(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家具装具、生产生活设备等)进行报废处置。 报废处置公告由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https://www.ejy365.com/info/266521国有资产管理处2023年7月19日
2023-04-17
关于开展全院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院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学院各相关部门: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黑财采函[2023]91号)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清理清退工作,要求各单位尽快推进未完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配合相关清退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完成。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黑龙江省财政厅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不良行为纳入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予以扣分。省财政厅已将此项工作纳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考核范围,并选取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本次清退各类保金工作采取简便流程,供应商开具对应的往来票据并签字,在财务处查询是否在账,使用部门经手人和领导签字确认,国有资产管理处收集汇总,交由财务支付。关于开展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应退未退投标(响应)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 2023年4月1
2023-04-04
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相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学院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工作。请各部门结合2022年资产清查情况开展核查工作,重点核对确认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大型仪器、车辆等资产使用情况,将闲置或低效资产(已报废或待报废资产不在清查范围内)建立盘活资产台账。学院将根据使用情况,进行院内、院外调剂,纳入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或纳入公物仓管理。请各部门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并于4月6日下班前将清查结果报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件发送:gzc@qmu.edu.cn。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4月4日
2022-11-03
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转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了《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请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1月2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022-10-27
齐齐哈尔医学院关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工作的通知
学院直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根据目前学院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实际情况,请各单位、各部门提前制定预案,合理提出防疫物资采购计划,按《齐齐哈尔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齐齐哈尔医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和采购程序。 如遇突发疫情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黑财采[2020] 2号》文件精神,通过“疫情防控绿色通道”方式采购,“疫情防控绿色通道”采购项目需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论证通过,使用单位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由使用单位组织实施。使用单位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要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本着节约时效、杜绝浪费的原则,保证采购质量。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凭据由使用单位妥善管理,留存备查。 监督部门对“疫情防控绿色通道”采购的项目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采购单位及采购人员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举报。 特此通知。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10月25日
2022-09-22
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馆咖啡区招租交易公告
各承租企业: 为方便学生生活,完善校园服务功能,学院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和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文件精神,全权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图书馆咖啡区发布招租交易公告。 公告网址:https://www.ejy365.com/info/243008,欢迎潜在承租企业参与。国有资产管理处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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