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正常开展,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6〕8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同意市科协组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复函》等文件要求,市科协拟建立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推荐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组成人员,根据评审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部分专家,承担2026年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二、推荐对象
全市范围内从事科普工作的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专家。(本处所指“从事科普工作”,并非日常顺带开展少量科普活动,而是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开展科普实践、承担科普相关任务,在科学普及方面形成实际工作产出与履职成果;专家本职岗位可为科研、教学、医疗卫生、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等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科普可以是本职工作的延伸、岗位履职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自愿主动参与的社会科普服务。不要求以科普作为全职岗位,认定时重点依据实际科普工作行为和成果,不以岗位名称作为判定标准。)
三、推荐条件
推荐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工作,学术造诣深,工作能力强,熟悉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理论研究动态,了解本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熟悉职称政策,掌握评价标准,热心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遵守评审纪律,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取得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取得正高级职称,且目前被聘在岗,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退休人员、党政机关领导、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含“双肩挑”人员)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六)推荐的评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和较强的担当精神。
四、推荐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市科协审核把关、市人社局核准备案程序进行。
(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职称证书、工资兑现表、工作业绩及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在单位审核把关,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履行把关职责,切实保证推荐专家的公正性、权威性,对违规推荐入选专家库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
(二)对无正当理由或多次拒不参加职称评审工作的专家,取消入库专家资格,通报推荐单位;转聘到管理岗位或到党政机关任职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本人要及时向市科协报告,申请移出专家库。
(三)《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要确保填报信息完整、用印齐全,WPS(或word)电子版按“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单位+姓名)”命名保存。
(四)请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推荐专家情况汇总,填报《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名册(2026年度)》(附件2),电子版按“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名册(2026年度)(单位)”命名保存。
(五)请各单位于10月26日前,将推荐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吕尊 2663702
附件1 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表.doc
附件2 齐齐哈尔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推荐专家名册(2026年度).doc
科研处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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