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末财务封账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10-19 编发部门:财务处 稿件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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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学院2026年度预算执行工作顺利完成,严禁年末突击花钱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部门合理规划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及要求办理财务业务。现将2026年末财务封账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业务截止时间

1.本年度各类报销业务截止日期为11月23日。

2.政府采购项目付款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3.各类收费业务正常开展,具体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及时办理报销业务。各部门所有支出务必在对应业务截止日期前,将手续齐全、合规的报销票据提交至财务处。专项资金结余将由财政全额收回,各专项使用部门须高度重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并同步做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2.规范办理人员经费发放。除工资外,请各部门11月15日前将各类人员经费发放材料报送财务处审核计税,12月份将不再受理各类人员经费业务。

3.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结算。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部门,需加快项目履行进度,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对于单笔支付金额20万元以上的采购款项,须提前一周告知财务处,并于11月16日前完成付款结算。

4.结清往来款项。有欠款的职工,请于12月31日前还清所有欠款。返还质保金、履约保证金等付款业务请于11月23日前将相应材料送至财务处,过期将不再受理。

请各部门结合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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