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学术引领、决策咨询支撑作用,开展高水平战略研究与咨询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学术交流,持续提升创新质量与评审效能,黑龙江省教育厅现面向省内高校征集科研同行评议专家,相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立场坚定,德才兼备、学风正派,视野开阔,办事公正,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学术水平高,活跃在科研一线,在学术界具有广泛影响力;具备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能够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趋势,鼓励推荐参与国家科技、教育、人才等战略规划的相关专家。
3.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热心服务,应当能够投入一定时间精力参与同行评议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年龄不超过65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记录,在以往参与的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
5.推荐专家还应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自然科学类专家要求在自然科学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研究经验,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
(3)哲学社科类专家要求在哲学社科领域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研究经验,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省部级社科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社科奖励获得者。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入库条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同时,要严格把关,仔细核查上报专家信息,确保推荐专家信息真实准确。于7月19日16:00前,将《同行评议专家推荐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科研处。已推荐入库的专家若信息有修改请直接填写表格,并在备注中标注“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
三、其他事项
1.专家权利与义务。入库专家将享有独立提出评审意见、接受合理劳务报酬、可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等权利,并需履行遵守评审规则、保守秘密、回避等义务。
2.动态管理。同行评议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入库专家需及时更新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宇超,2663702
科研处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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