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阐释,挖掘龙江中医药文化内涵,推进中医经典普及化,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现开展2026年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聚焦深入挖掘龙江中医药文化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重点围绕以下开展:
(一)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对龙江中医药文化的内涵精髓进行挖掘研究,进一步厘清历史渊源、发展脉络、时代影响、价值理念,对中医药文化内涵理念进行时代化、大众化、创新性的阐释。
(二)中医药经典普及。挖掘阐释中医经典、医籍名方、龙江道地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中医药经典元素,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加强经典名方考证研究,系统梳理历代经典名方的出处、组成、剂量、炮制、煎服法及功能主治,明确方剂源流演变,为经典普及与转化应用提供严谨的学术依据。
(三)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寒地龙医”龙江中医药文化品牌打造与IP建设研究,新时代龙江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路径研究,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模式研究,数字赋能中医药文化研究,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消费研究等。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请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临床、科研、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文化研究经验。
(二)负面清单。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研究;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超期未结题者不能申报;已立项的省级项目名称相近或内容相似的不能重复立项申报;现正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经典普及化研究专项课题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报。申请者须登录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http://hljzyy.cmechina.net),按照《申报人系统操作流程》(附件1),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2),并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
(二)审核推荐。学院对申请书的意识形态和内容进行审核,所在单位登录科研申报平台进行初审,并在纸质件上加盖公章。科研处在科研申报平台对申报课题进行复审,并在纸质件上加盖公章。复审后的申请书PDF版请申请人上传到申报平台中。
四、项目说明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完成《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项目申请书(合同书)》既定研究内容,按要求提交《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项目结题申请表》,并提交与立项项目相一致的研究成果一个。
(二)研究成果包括政府决策咨询和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利证书、学术专著、文化产品。决策咨询和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证明等文件,论文须在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期刊等公开发表,专利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登记,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文化产品须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成果取得时间应为2026年1月1日后。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统一评审验收,确定2026年龙江中医药文化研究结题项目名单,并评选优秀研究成果。(结题通知另发)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确保推荐项目在导向性和意识形态等方面不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内容所体现的中医药文化内涵和理念正确性。
(二)请各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体现学术创新性、文化传承性和社会应用性。
(三)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登录申报平台,完成线上审核工作,并将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盖章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2
附件2:黑龙江省中医药文化研究项目申请书(合同书).docx
科研处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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