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卫健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9-04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217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提升我省卫生健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现启动2025年度省医药卫生科研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药卫生科研课题主要支持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应用研究为主,分为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脑机接口项目、养老科技支撑项目。

      (一)重点项目。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的,以其能够达到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研究水平,为我省卫生健康领域储备研究力量。主要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的重大需求,针对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重大疾病诊治能力提升、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等方向,由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实施具有示范应用、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研究。

      项目负责人:应为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学科带头人(需提供省人社厅批件),或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拟立项5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二)青年项目。为培养一批卫生健康领域优秀学术骨干,建设我省青年人才队伍,培育科技后备人才。以支持青年医务工作者开展自主选题研究为主的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卫生健康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1万元。

      (三)面上项目。以卫生健康需求为核心导向,全面推动多领域的技术应用性研究与创新发展。聚焦疾病全周期管理,在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及健康促进等各环节,深入开展技术应用研究。着重攻克重大疾病诊断与防治的关键技术难题水平,提升疾病早期发现能力。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应对策略研究,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满足老年群体的健康需求围绕多元化食物资源展开研究,精准解析食物营养成分,开发营养强化与特殊食品,为民众提供更科学的膳食选择。重视创新药与医疗器械研发,强化生物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研究。加强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模式探索,注重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与医院管理研究,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与服务效能。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省卫健委下达项目指标限额26项(其中院本部5项,一附院7项,二附院7项,三附院7项)

      (四)脑机接口项目。为更好推动脑科学发展,立足地域特色与临床需求,开展具有寒地特色的脑卒中发病机制、高寒应激神经响应规律等方面的脑功能研究,挖掘独特病理特征。聚焦脑卒中、脊髓神经损伤、慢性脑病、儿童多动症及孤独症等神经系统疾病领域,深入开展临床研究与技术应用,探索有效诊疗手段,开发适配的脑机接口等新技术、新产品,实现科研成果向临床实践转化,提升神经系统疾病防治水平。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技术研究经历。

      (五)养老科技支撑项目。

      重点支持森林康养、慢性病康养千预和智慧医养等特色领域的科技创新与应用示范。依托自然生态环境,研发智能化、科学化的森林康养服务技术与产品;针对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老年慢性病,开发数字化监测、个性化干预及康复管理技术;重点突破智能健康监测、个性化慢病管理和医养协同服务等方向,加强适老化智能产品研发与应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效能。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养老、医疗、康复和信息技术领域有相关研究基础。

      二、课题研究周期

      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各类别实施年限为两年,即开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三、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是实际主持本次申报项目的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必须完成项目任务并结题。

      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且每年每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二)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

      2.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申请人;

      3.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4.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其他规定情况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四、课题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认真填报课题申请书、课题计划任务等内容,上传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检索结果原件)等必要审核材料。

      (二)申请课题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与其他单位联合申请的课题应有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加盖单位公章),包括合作内容、期限、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要素。

      (三)预期成果。卫生健康科技项目预期成果须简要、明确,易于量化,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不简单把论文作为产出成果,不夸大预期目标,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以及专利、技术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防控策略等产出,支持经国家、省部级、厅局级认定的科普作品(与项目相关)作为产出指标,支持基层将临床诊治新技术产品的推广普及作为产出指标。项目成果有转化需求的,按照任务书约定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行对接转化。政策研究课题以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为主,梳理现状、剖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并由业务处室认定是否符合结题标准。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和经费等考核指标一般不得调整。

      (四)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要求,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需要按照《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备案,体细胞临床研究参照《体细胞临床研究工作指引》管理。涉及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需要在符合条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5日24时前。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上传及审核工作。对于未成功上传申请材料,造成无法立项的,责任自负。

      (二)申请人填报

      通过“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网址: http://heilongjiang.wsglw.net/)登录,下载“申请人(负责人)系统操作手册”参考课题申报,填写申报材料,上传项目“申请书”、“科研诚信承诺书”、职称证书等相关附件(模板请登陆科研申报系统下载),对所填内容确认完整无误后,提交至申报单位进行审核。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超

      联系电话:2663701

科研处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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