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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医疗卫生新技术评审

发稿时间:2023-06-26 编发部门:宣传统战部 稿件来源:医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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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度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医疗卫生新技术管理办法》文件要求,6月25日,学院对各附属医疗机构申报的46项新技术进行了现场评审,推动学科内涵建设,促进各附属医疗机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评审会议由学院副院长毕红霞主持。

此次评审在抽取附属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的基础上,还特别邀请学院本部林岩教授、岳丽玲教授、邓志会教授、刘婷副教授参与评审。本次参评项目涵盖了呼吸病学、神经病学、普通外科学、医学影像学等21个学科类别,由学院图书馆协助完成了项目科技查新检索及综合判读分析,为评审专家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保证了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经过项目介绍、材料审查、专家问询、综合评分等环节,评审专家对项目的先进性、创新性、推广性、难易性和实用性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评出院级I类推广项目3项、II类推广项目5项、III类推广项目12项,并将按照成绩排名推荐参评省级医疗卫生新技术评选。

毕红霞副院长对各附属医疗机构和广大医疗工作者积极开展新技术应用表示肯定,要求各附属医疗机构要结合国家卫健委“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以及《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进一步规范完善医疗技术管理和医疗技术准入审核制度,促进医疗技术的临床合理应用;要严格学术不端审查力度,鼓励大家结合当前医疗卫生服务的技术需求,研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新技术、改进现有技术、发展传统技术、规范常规技术,不断完善推广应用方案;要注重技术的有效转移和规范应用,力争获批全省重点推广项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学院医教研一体化发展及“学术型医院”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学院将以医疗卫生新技术评审为抓手,以推广转化为途径,以医疗能力提升为目标,进一步推动附属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健康龙江”建设,彰显大学附属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担当。

(撰稿:医院管理处韩俊岩 摄影:大学生记者团马小苗 责编:郑洁 审核:李春旭 郝莉洁)

毕红霞副院长主持会议

专家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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