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部署,现就开学期间及学生返校后7天校园静态观察期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强调如下:
一、从严加强重点人群管理
1.现处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前7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旅居史,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确诊、疑似、无症状和密切接触者的教职工,有发热、咳嗽、腹泻等不适症状,“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码”的教职工,暂不返校。
2.市域外抵返齐教职工仍需在返校前完成社区管控,如实报告行程轨迹和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社区管控结束无异常后,提供齐齐哈尔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所在二级单位、部门审核批准,报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备案后方可返校。各部门要分类建立重点人群台账,“一对一”联系,精准管控,坚决杜绝教职工带病入校。
3.符合返校条件的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8月20日正常上班,入校前需提供齐齐哈尔本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学生返校后,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与所在公寓学生执行相同管控政策。各部门应建立本部门单身公寓住宿教职工台账,加强体温检测、风险排查等日常管理,做好关心关爱相关工作。
4.聘用临时工和校外服务人员的部门,应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临时工和校外服务人员执行与正式职工相同要求,扎实细致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等各项措施。
二、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
秋季学期坚持“非必要不离齐”,确需出市域教职工继续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出市域审批登记表》《市直单位人员外出报备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当日及返齐前每日上报《出现不适症状及预返齐人员情况表》,返齐后填报《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第一时间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报备。教职工出市域期间应如实准确向所在部门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三、校园静态观察期执行错峰错时上下班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教职工乘坐私家车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教职工要坚持做好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个人防护措施。坚持“家-校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校园静态观察期实行正式职工错峰错时上下班,临时工上下班时间不变,错峰上下班时间安排如下:
1.上班时间
(1)7:15--7:45 当日承担教学、科研任务教职工
(2)7:45--8:00 学院领导、处级干部
(3)8:00--8:15 科级干部
(4)8:15--8:30 其他教职工
2.下班时间
(1)16:15--17:00 其他教职工
(2)17:00--17:15 科级干部
(3)17:15--17:30 校级领导、处级干部
校园静态观察期结束后,全体教职工上下班时间恢复正常。
四、强化体温检测、考勤数据日报告制度
教职工每日上班前需自行检测体温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到校。各二级单位、部门督促入校教职工运用钉钉APP完成体温晨午晚检测。各部门要及时准确掌握本部门教职工出勤及健康情况,开展疫情防控风险隐患排查,每日统计并建立相应台账,出现体温异常、缺勤等情况及时报告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五、持续推进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持续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100%全覆盖接种第3剂新冠疫苗,及时更新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台账,筑牢校园免疫屏障。未接种教职工需说明具体原因,有接种禁忌教职工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疫苗接种台账及禁忌症证明报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备案,邮箱Qyrsk@qmu.edu.cn。(8月18日前完成)
六、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
1.组织学习培训。各二级单位、部门通过线上、线下多途径面向本单位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警示)教育教学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重点加强卫生所人员、食堂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宿管人员、校车司机等专项培训。培训内容详见附件2。(8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应急演练。各二级单位、部门按照《学院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应急处置“六步工作法”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要求,参照公共卫生学院应急演练脚本(详见附件2),进一步优化本单位教职工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演练脚本,规范完成应急处置的晨检、办公室消毒、午检、启动应急预案、转诊、诊断为疑似患者、健康心理疏导等内容。演练过程中做好全程记录,演练结束后将工作方案、演练脚本、视频、图片等资料报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备案,邮箱Qyszk@qmu.edu.cn。各教学、科研及教辅单位独立完成,党政机构以行政办公楼楼层为单位联合完成,职工人数多的单位牵头负责。(8月20日前完成)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