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医教工疫防﹝2022﹞9号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5月27日至6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2022年7、8月计划汇报如下:
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6月总结
(一)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
1.发布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提示要求,教工管理组发布《关于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社区核酸检测的通知》《关于实行二级部门参与监督制度的通知》等通知,及时准确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保障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工作落到实处。
(二)常规开展每日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
2.常规排查。截至2022年6月26日,本校职工1355人,其中居住本市1342人、外省市11人(外省6人、本省外市5人)、海外2人,均无不适症状。
3.专项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5月27日至今发布风险地区专项排查通知8个,累计排查出北京市、天津市等风险地区抵返齐教职工2人,均已第一时间报送市直机关疫情防控专班,并按属地要求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三)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4.疫情信息统计报送。贯彻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上报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新增返齐人员情况表》《存在不适症状及预返齐人员情况表》《风险地区专项排查表》等3项报表,填报汇总《每日进校人员情况统计表 》。截止到6月26日,已上报全院教职工各类防控信息表880次6221个。
(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5.宣传教育。持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累计发布疫情防控信息13条,实时通报我省最新疫情发展情况,提示抵返齐政策变化,科普疫情防控常识等,切实提高教职工个人防护能力和疫情防控责任感,进一步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五)扎实推进教职工核酸检测工作
6.组织在校教职工进行核酸抽检,实行二级部门参与监督制度。正常工作日按照每天20%的比例抽选教职工参加核酸检测,保证每周入校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为切实增强各部门主体责任意识,实行二级部门参与监督制度,各部门疫情防控联络员轮流参加核酸抽检现场监督,协助督促参检人员保持现场秩序,进一步压紧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6月1-3日、6-8日、14-17日、20-24日组织抽样核酸检测15次,6月9日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累计参检教职工3206人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六)严格控制入校工作人员数量
7.继续执行春季学期校园静态管理。倡导教职工非必要不到校,居家网上办公,严格控制来校工作人员数量,严格要求教职工“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每日统计各二级单位上报入校人数,并通过校园扫码管理系统逐一核实,确保校园疫情防控期间入校人员精准管控见实效。
二、7、8月工作计划
按照省、市及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慎终如始对新冠肺炎疫情保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坚决做到放假不放松认识、放假不放下责任、放假不放宽要求。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健康监测、信息上报、宣传教育等工作,扎实推进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1.做好暑假期间教职工管理。宣传教育教职工“非必要不离齐”“不前往有新冠肺炎新增病例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确需出市域教职工继续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备案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市域。教职工应合理规划出行地点及时间,开学前14天(8月6日前)必须返回齐齐哈尔市,做好开学准备。外出期间应如实准确向所在部门报告行程轨迹、健康状态等信息,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出行地、目的地管控要求。返齐后第一时间向单位及所在社区报备。
2.摸排人员信息。坚持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继续做好全院教职工疫情排查和活动轨迹跟踪工作。重点对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来返齐人员、外出返校教职工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健康信息和行程轨迹进行严格细致排查。
3.做好重点人员监测。及时了解掌握新增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来返齐人员动态信息,持续贯彻落实市域外预返齐重点人员“一对一”联系制度。
4.做好体温检测、考勤等信息上报。各二级单位、部门督促离齐教职工如实填报出行方式、存在不适症状等信息。出现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建立相应台账,协调进行应急处置。
5.继续做好教职工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部署,对照《黑龙江省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持续推进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教职工100%全覆盖接种第3剂新冠疫苗,及时更新教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台账,进一步筑牢校园免疫屏障。
6.做好暑假期间入校教职工动态核酸抽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要求,切实把每周定期核酸检测作为校园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落实到位,做到数据精准、应检尽检,持续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7.加强教职工防疫教育培训及舆情监测。围绕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学院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面向本单位教职工多途径开展疫情教育教学相关培训工作,做到培训人员全覆盖,坚持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不断提升教职工健康防护能力。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处置各类情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完成上级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