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编制完毕,现下发给各课程承担单位,请各承担单位做好落实教学任务、上报教学方法等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
(一)工作安排
工作任务 | 完成时间 | 完成部门 |
落实教学任务,填报任课教师报表 | 6月9日--6月11日 | 各课程承担单位 |
审核教师任课报表及反馈意见 | 6月12日--6月13日 | 教务处 |
教学任务录入及编排课表 | 6月14日--6月28日 | 各课程承担单位 |
课表调整、优化并定稿 | 6月29日--7月1日 | 各课程承担单位、教务处 |
(二)相关要求
1.审核教学任务
(1)请各课程承担单位根据培养方案仔细核对教学任务,确认课程名称、开课学期、学时、学分、课程类别、考核方式与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一致。
(2)请各课程承担单位与教务处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上述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完成各项任务,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落实教学任务,合理、有序、系统地安排好排课工作的各个环节,共同保障全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落实任课教师
(1)优先选择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课程主讲教师,保证高职称授课比例,保证教学质量。
(2)原则上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的理论课授课教师不应超过2位。助教原则上不允许承担理论课程,如有特殊情况,请单独申请。
(3)为保证实验课授课质量,高职称教师应承担实验课,承担学时不应低于该门课程实验学时的1/4。
(4)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所有任课教师必须经过线上教学培训,并有能力完成线上教学,所有实验课必须具备线上教学条件。
3.科学编排课表
(1)课表是执行培养方案、稳定教学秩序的基本教学文件之一,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调串课需严格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调停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2)贯彻“以人为本”理念,遵循教学规律,综合考虑课程、教师、学生、教学地点等因素,均衡设置排课时间,任课教师不得自行指定上课时间和地点。
(3)合理安排教学周,不允许前紧后松;原则上理论课不得四学时连排;同一教学班、同一门课,一天之内不得排两次;每周三下午(5-8节)不排课。
(4)50学时以内的课程尽量12周之前结课;实验课最早从第二周开始排课,6-8学时实验课,从第5节课开始排课。
(5)专人排课,并且排课期间不安排其他工作,不得耽误排课进程。
二、申报教学方法
1.预计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方法的教师或教研室需有相关教学方法的研究课题支撑,结题后方可申报。
2.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必须有完整的线上课程作支撑,以教学团队(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申报。
3.临床实验班在培养方案中已设置该课程开设PBL等教学方法的,不需再进行教学方法申报。
4.连续开设三年以上的教学方法,正常申报,不需评审;未满三年的教学方法需经过二级学院初审后上报。
5.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时,课程负责人和教学方法内容相同,合并申报。
三、上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6月12日上报任课教师报表(附件2)。
2.6月19日上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方法申报书(附件3)、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运行申报书(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
3.6月25日前上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方法总结(附件6)。
4.6月28日上报教学任务核对及课表编排记录表(附件7).
5.开学前两周上报教学周历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方法时间统计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