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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加入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智库的通知

时间:2022-05-23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629设置

学院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部门与监管部门高效互动,促进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医疗器械工作质量,确保医疗器械工作的科学、规范、公证、有效。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专班拟建立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智库。现将专家推荐有关遴选事宜通知转发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专家的遴选按照公开、公正、科学、全面的原则进行。

二、遴选范围

省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药品检验机构、药品监管部门、医疗机构等部门,涉及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器械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神经科、肿瘤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所肤科、康复科、中医科、心电科、超声科、检验诊断科、统计学等相关学科的专家。

三、遵选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实事求是;

(二)在生物医学工程、工程技术、医学研究、医学临床和统计学方面有较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熟悉有关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

(四)本人自愿、单位同意,能按需求参加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政策建议,参与产品技术审评、风险评估、突发事件技术处置等工作,保证按要求承担和完成医疗器械相关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推荐方式

由专家所在单位推荐备选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签署《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承诺书》(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及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报科研处;同时提交专家登记表电子文档,报送邮箱:zhv1110@qmu.edu.cn。推荐专家的截止日期2022年5月25日。

推荐人选,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入选专家库,并适时予以调整。

联系人:张微         联系电话:2663711


附件1: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登记表.docx

附件2 黑龙江省医疗器械专家承诺书.docx


科研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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