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依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及《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办法》(院政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2年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根据《2022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学院限额12项,其中1项为奖励项目,用于创新创业类项目申报。
二、申报范围
1.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院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申报内容与获奖项目相同或相近。
2.创新创业类项目:获得“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奖项并获校级教学成果奖。
3.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必须申报。
三、推荐条件
1.已获得过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相关支撑和旁证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2.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3.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2项,其中,作为主持人(第1完成人)申报的成果限1项。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1。
四、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2)、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3)成果如为教材,需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等。
五、推荐工作安排
学院组织专家以公开答辩方式进行评审、推荐和指导。
1.申报材料报送:5月25日16:00前,报送申请书、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目录、汇总表电子版,各类文档命名方式为:申请书/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目录+姓名+单位 。
2.公开答辩:5月27日。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答辩内容包括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成果的推广应用效果。
3.推荐成果填报:学院评审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各推荐人通过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数字智慧平台(网址:https://hlj.microton.cn/) 于6月6日前完成平台填报工作。
六、其它事项
1.为方便工作交流,临时建立教学成果申报微信工作群,请各申报教师于5月17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工作群。
2.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联系电话:0452-2663905、2663680。
特此通知。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5月15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12022年度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docx
附件1-3 202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1-4 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docx
附件1-5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