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拜泉县医疗保险局局长王立军等一行三人来到附属二院,商榷定点医疗协议签订事宜。附属二院院长张淑英、副院长张忠太、赵玉环、医保科科长于桂艳参加签订会议。
会上,附属二院表示一定会以保障拜泉县参保患者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继续提供高效、热情、优质的医疗服务。随后,双方就拜泉县医保政策、就医流程、合理用药、合理诊查及合理转诊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研究。经双方商议,正式签订了《拜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定点医疗机构协议书》,并执行《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承诺书》。
协议的达成,不仅方便了拜泉县广大参保人员到附属二院就医,同时也促进了附属二院与拜泉县医保局工作上的交流与沟通,切实的保障了拜泉县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享受到相应的医保待遇。
(附属二院2017年2月14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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