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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7
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院政发〔2021〕10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学院简介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三)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项的考生,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四)
2022-05-17
关于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公示
按照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高师师培字【2022】 3号)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了选拔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院(部)初审、学院审核,拟推荐药学院王明同志申报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马春辉 电话:2663687教师发展中心2022年5月17日
2022-05-12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院政发〔2021〕103号)等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学院简介详见齐齐哈尔医学院主页学院概览(http://www.qmu.edu.cn/xygk/list.htm)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2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三)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本科、硕士
2022-05-11
关于召开齐齐哈尔医学院职称改革工作说明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学院职称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现决定召开学院职称改革工作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二、会议地点图书行政楼1801会议室三、会议内容协调、部署学院专业技术评审标准修订工作相关事宜四、参会人员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医院管理处、工会、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学科研单位等部门负责人、各直属附属医院人事科长及一名副院长以上人员参会。五、相关要求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自觉佩戴口罩,手机静音。人事处 2022年5月11日
2022-04-27
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4月总结及5月计划
齐医教工疫防﹝2022﹞7号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教育厅、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部署和相关要求,教工管理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较好的完成了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现将3月27日至4月26日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总结及2022年4月计划汇报如下:一、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4月总结(一)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1.发布通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严实重点部位重要环节专班管理进一步压实落靠高校疫情防控责任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教工管理组发布《关于组织各部门对教职工每周疫情防控要点进行自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等通知,及时准确传达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把保障教职工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工作落到实处。(二)常规开展每日全员排查及健康监测工作2.常规排查。截至2022年4月26日,本校职工1348人,其中居住本市1337人、外省市10人(外省7人、本省外市2人)、海外1人,均无不适症状。3.专项排查。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要求,3月27日至今发布风险地区专项排查通知34个,累计排查出北京市、哈尔滨市、天津市等风险地区抵返齐教职工及家属11人次,均已第一时间报送市直机关
2022-04-21
关于开展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黑教师[2004]274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一)认定范围学院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新入职教师以及拟聘教师职务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二)认定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师德考核评价合格;2.必须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学历;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4.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5.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或持有《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6.附属医院无证临床教学人员: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教学计划的临床教学工作,且近两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1门以上
2022-04-18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附属医院: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请各相关单位评审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具体通知如下:一、选拔推荐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以实际工作能力和业绩为选拔依据。二、推荐名额分配学院附属第一、二、三医院各推荐1人。三、选拔条件详见《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国家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附件1)。四、选拔推荐工作要求1.各附属医院成立选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评议,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评选推荐。2.各单位要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对拟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3.各单位需于4月23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人事处1704室,电子版发送至Qyrsk@qm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1)综合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初选组织程序、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评价(包括主要贡献、成果及科学道德评价,字数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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