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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时间:2024-03-22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6号)要求,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导向,进一步做好科技奖励专家库建设及更新,支撑2023年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现征集相关领域专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征集专家分为产业类专家、投融资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三类。专家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专业水平高。具备完成评审工作任务的身体条件以往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一) 产业类专家

      1.在本行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2.具备较丰富的高技术产业管理或研发经历,在重点企业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或为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重点面向行业龙头企业、规上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的专家。

      (二) 投融资类专家

      1.具有10年以上一级市场股权投资管理或者相关产业管理等工作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主要为知名投资机构的合伙人,至少有10起主导投资于未上市高新技术企业股权的项目经验,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至少应有1起项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权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或者其他符合要求的投资管理业绩

      (三) 技术类专家

      1.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应具备三级教授及以上正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不超过70岁)。

      2.近10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3),或在全国性学会(协会)担任学术职务。重点面向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各专家认真对照条件,按照本人自愿原则,填报专家信息表 (详见附件),于3月26日17:00 前报送纸质版科研处1610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http: //111.41.1.120: 8180) 完成专家注册并提交个人详细信息。

      联系人:郑老师 0452-2663701

      联系邮箱: zhengyan@qqheyxy.wecom.work

      附件-专家信息表.docx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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