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的服务全院科研发展,进一步充实和更新我校科技、人文专家库,更好地满足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报奖专家共享需求,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同时对原有专家库专家信息进行更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为学校科学技术、人文社科等方面的战略决策和组织实施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为学校科技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学校科技、社科项目的立项评审和检查评估工作;参与学校成果奖励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参与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推荐遴选、结项验收工作;参加各类重点研究基地的立项评审、综合评估和验收等工作;参与各学科、学位点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评审评估。
二、推荐标准
1.政治觉悟高,坚持党的领导,公正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工作。熟悉所在领域的发展状况,从事本专业研究工作3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2.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重点学科梯队带头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国家或省科技奖励获得者。
3.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4.在国内或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或参与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
5.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的60周岁以下在职在岗专家,虽到退休年龄仍被返聘的专家。
6.具有较强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
7. 不存在学术道德问题,没有科研信用、评审信用和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方式
专家遴选采取个人申报、各部门组织推荐方式。各部门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在自愿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科技、人文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各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专家信息,做好汇总工作。请于3月29日中午11点前,由各部门统一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701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科技、人文专家库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科研处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