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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6-19编发部门: 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10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表彰在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贡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计划开展第十六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获过此奖项者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限额推荐:人选不超过6名。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在黑龙江省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人选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科研处:

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8份,要求胶装成册;WORD和PDF扫描件电子版各1份。审批表中人选须在“声明”栏中签名;人选所在单位需在“工作单位意见”栏中对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并签字盖章。  

2.《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3份。

3.有关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要求胶装成册,由推荐单位审核后在附件目录和骑缝处盖章。附件内容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附件1: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审批表.doc

附件2: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doc

附件3:.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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