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6-08-12 编发部门:医院管理处 稿件来源:医院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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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附属医疗机构:

为热烈庆祝2026年中国医师节,大力弘扬崇高职业精神,充分表彰学院附属医疗机构在共同体建设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全体医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合力,夯实校院协同、医教融合发展根基,现决定开展2026年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总体目的

聚焦学院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建设重点工作,挖掘表彰在学科建设、医疗运营、医德担当、公益服务、协同共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树立行业标杆、弘扬医者正气,全面展示学院医疗队伍良好风貌,持续推动共同体医疗服务提质增效、学科水平提档升级、运营管理精准优化,助力学院医学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协同高质量发展。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结合共同体建设工作成效,共设置四类表彰奖项,具体评选标准围绕日常工作表现、共同体共建贡献、年度工作实绩综合评定,具体如下:

(一)学科建设菁英医师(先进个人)

参评人员为各附属医疗机构在岗执业医师,深耕临床医疗、医学科研、学科建设一线,政治素养过硬、医德医风端正。积极参与学院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学科共建、技术共享、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工作,在专科建设、疑难病症诊疗、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学术成果产出、青年医师带教等方面成果突出。能够主动对接共同体发展规划,积极推动学科资源整合、专科能力提升,有效助力共同体学科梯队建设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无医疗差错、无师德师风违纪问题。

(二)医疗运营先锋科室(先进集体)

参评科室为各附属医疗机构临床、医技等业务科室。科室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运行高效,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控到位,诊疗服务流程优化、患者满意度高。积极响应医学院共同体建设部署,主动参与共同体资源联动、双向转诊、技术帮扶、质控共建、运营提质等重点工作,在规范诊疗行为、提升运营效率、控制医疗成本、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体验等方面成效显著,科室整体凝聚力、战斗力强,在共同体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运营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度无重大医疗安全事故、无重大投诉舆情。

(三)仁善担当优秀医师(先进个人)

参评人员为各附属医疗机构在岗执业医师,坚守临床诊疗教学一线,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医者仁心、作风优良。始终秉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耐心细致开展诊疗服务,群众口碑良好。主动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共同体公益义诊、对口帮扶、基层支援、应急救治、疫情防控、健康宣教等公益服务与重点任务。在日常工作中坚守初心、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充分展现新时代医务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医德医风优良,无违规违纪、投诉失德等问题。

(四)质量提升新锐科室(先进集体)

参评科室为各附属医疗机构临床、医技、护理及相关业务科室,重点面向稳步成长、提质增效显著的中青年骨干科室、新兴特色科室。科室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医疗质量核心制度,聚焦诊疗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在医疗质控整改、规范诊疗落地、疑难病例质量提升、院感防控优化、服务细节提质等方面提升成效突出。积极融入学院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质量建设体系,主动参与共同体质量专项提升行动、质控联合检查、质量经验交流、薄弱环节帮扶提升等工作,科室发展势头强劲、创新活力充足、进步幅度显著,无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无违规质控问题,是推动共同体医疗质量整体提档升级的新锐力量。

三、推荐申报规则

1.推荐名额:各附属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奖项设置,每个奖项各推荐1名(个)候选对象,共计每单位推荐4个候选对象(2名个人、2个集体),不得超额推荐、不得空缺申报。

2.推荐范围:候选集体、个人均须为各附属医疗机构正式在岗科室、执业医师,重点优先推荐长期参与学院共同体建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示范作用显著的集体和个人。

3.资格要求:候选对象近一年内无医疗事故、无医德师风失范问题、无违纪违规处分、无重大负面舆情,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从业规范及学校评优相关要求。

四、评审及表彰流程

1.单位推荐:各附属医疗机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遴选候选对象,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完成内部初审公示后,按要求统一函报至学院医院管理处。

2.公示表彰:拟表彰名单将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2026年学院附属医疗机构共同体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五、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需如实上报初评推荐结果、推荐人选(科室)事迹材料(800字左右,突出共同体建设贡献、工作实绩、典型事迹),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选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推荐质量,认真遴选先进典型,杜绝敷衍了事、弄虚作假。

3.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至8月13日11时。

联系人:伦老师、姜老师, 联系电话:2663901。

特此通知。

医院管理处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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