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经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省专利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依据《黑龙江省专利奖奖励办法》,组织开展第二届黑龙江省专利奖(以下简称省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专利奖设省专利金奖、省专利银奖、省专利优秀奖。省专利金奖、省专利银奖及省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省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省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20项,省专利优秀奖项目不超过40项,其中评出发明专利的奖项原则上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住户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
(二)在2025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在申报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该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四)该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五)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六)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七)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黑龙江省专利奖;
(八)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三、申报方式
省专利奖参评项目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以推荐方式申报的,要提供由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书;以自荐方式申报的,要提供自荐书。推荐书和自荐书要写明推荐理由。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材料清单
申报省专利奖的,应当填写《黑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附件:
1.申报主体的证明材料,包括申报主体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需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4.专利授权公告文件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者外观设计要点及图片;
5.特殊产品的市场准入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得资助、获奖情况等,对形成国家或者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提供相关佐证。
(二)材料要求
以上材料同时以电子件和纸质件报送:
1.电子件。《黑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需提供word版本,其余材料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中,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储存。
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黑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材料;《黑龙江省专利奖申报书》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2.纸件。项目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一份,需按材料清单顺序建立目录,装订成册。
(三)报送方式
各单位将推荐、自荐项目材料、推荐书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7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惠玲
联系方式:2663715
科研处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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