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办理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的教职工,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需要在3月21日至6月30日办理的职工,无需预约,随时办理。
二、办理方式
教职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手机APP操作指南: https://mp.weixin.qq.com/s/t17GskwSiVgOim984aH8mQ)
三、其他事项
(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前可通过APP查询本人2025年度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等基础资料。若存在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先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后再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二)纳税人需仔细核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内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将专项附加扣除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税务机关将定期开展信息核实工作,对填报信息有误的纳税人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日加收滞纳金。
(三)涉税问题咨询请与财务处联系,联系人:刘越、联系电话:2663818。
财务处
202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