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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5-07-02编发部门:人事处稿件提供:人事处浏览:10设置


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庆祝第41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5年度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二、推荐名额

1.各基层党委、总支可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1人。

2.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和师德先进个人1人报省教育厅候选。

三、推荐程序

1.各基层党委、总支评选推荐、公示(7月2日-7月7日)。各基层党委、总支需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通过民主推荐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学院评选推荐、公示(7月8日-7月15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召开评选会,组建评审工作组对基层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议,评选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全过程,把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一线教师或其他领域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五、报送材料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4)或《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5)一式一份;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式五份;

3.《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6)和《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附件7)一式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7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图书行政楼1705室,电子版(压缩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师德先进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刘玉玲        联系电话:2663336

      附件1:关于评选2025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7:相关表格.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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