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附件2)等相关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旨在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深刻学习领会其“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教育强国的强大动力和自觉行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对教育事业和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之大者”,潜心教书育人,勇攀科学高峰。团队满足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5个创建指标要求(见附件3)。
2.团队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取得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3.团队成员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合理,团队人数配置合理,其中人文社科类团队成员8—25人,理工科类团队成员20—60人,主持重大科研项目团队的成员数量可适当放宽。前三批已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不再参与创建。
4.团队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凝聚力,分工明确,运行机制顺畅,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合理,老中青“传帮带”机制完善、有效。积极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5.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未发生过师德失范、违纪违法等行为。
三、创建内容
围绕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创建指标,制定创建计划,明确方向和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实现团队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显著提升,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服务社会效益显现,团队建设可持续发展,青年教师培养有成效。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按照“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基本条件和具体指标,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申报。
2.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将候选团队的《2025年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3份)、学院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人事处1705室,学院将从各单位上报的候选团队中择优推选出1名提交申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刘玉玲 联系电话:0452-2663336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