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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5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5-04-01编发部门:纪委办公室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26设置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文明祭祀、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公款消费或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组织或参与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将持续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习本通知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自觉遵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要结合实际,通过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祭扫新风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学院各级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清明节期间各单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举报电话:0452-2663880

举报邮箱:jw@qm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附件2: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纪委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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