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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3-21编发部门:医院管理处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1292设置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院政发〔2021〕140号)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经各附属医院初评推荐,学院于3月21日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拟确定一附院核医学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骨外科、心血管内科、普外科,二附院肿瘤科、骨外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血液内科、普外科,三附院心血管内科、胸外科、骨外科、普外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为2023年学院临床重点专科。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已获批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的附属第三医院肿瘤科及已获批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附属第三医院康复医学科、泌尿外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直接认定为学院临床重点专科,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问题,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韩俊岩

       联系电话:0452-2663901

医院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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