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附属医院:
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学院教育科研管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科研成果统计备案
为更好掌握学院教师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教育科研成果,现开展教育科研成果统计备案工作。
1.教研论文发表统计
以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论文,一篇论文只能统计一次。
2.自主申报课题备案
非学院统一组织,以主持人身份自主申报的教研课题,在立项和结题时需到评估中心备案,请提供课题申报书、项目下达书、结题验收书及其他课题批复及结题材料的扫描件。
3.教研类获奖统计
非学院统一组织,以排名第一身份自主参加并取得的教育科研类获奖(如教研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请在评估中心备案,提供证书扫描件,命名原则:学院-获奖人姓名。
4.教学竞赛获奖统计
以获奖排名第一身份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奖项,如教学基本功比赛、微课比赛、课件比赛、教学设计比赛、指导学生竞赛获奖的指导教师等。请提供证书扫描件,命名原则:学院-获奖人姓名。
5.时间安排:3月22日前上交统计表电子版(附件1)及相关扫描件。
二、论文版面费报销及奖励
为鼓励教师积极发表高水平教育科研论文,提升我院在医学院校教育科研论文数量排名,对符合要求的高水平论文进行版面费支持与奖励。未获项目经费资助者,凡在学院认定的一类、二类期刊目录发表论文,学院予以版面费资助。在一类期刊目录发表论文,给予奖励。
1.根据论文统计信息(附件1),审核后对一类期刊论文发放奖励,请提供一类期刊论文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2.符合版面费资助条件的论文请携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版面费发票、汇款凭证等到图书行政楼1212室登记。
3.时间安排:一类期刊论文3月22日前上交电子版,论文版面费于工作时间登记备案。
三、课题经费预算
为鼓励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推动高水平教育科研立项,对以下课题进行资助
1.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与“二十大”专项立项课题,学院资助经费1万元。
2.2022年学院重点、一般、医教协同专项课题,学院资助重点课题1万元,一般及医教协同专项课题0.5万元。
3.时间安排:请于3月22日前提交课题经费预算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
为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加快项目进程,促进项目科学规划,开展开题与中期检查。
1.开题与中期检查范围
开题:2022年院级立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重点课题与“二十大”专项、2022年度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中期检查:立项后尚未进行中期检查的各级各类项目。
2.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1)开题与中期检查应以答辩形式进行。评审专家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5项或5项以上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外单位不少于2人,5项以下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外单位不少于1人。附属医院至少邀请2名学院本部评审专家。专家组评审时,注意项目是否存在设计不合理、项目组成员分工不明确、项目进展缓慢、存在教育伦理问题等情况并提出指导或整改意见。如发生重大变更请填写项目变更表。
(2)开题与中期检查后,各单位、部门对整体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情况汇总》《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
(3)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与中期检查请使用院级课题开题报告书与中期检查报告。
3.党政、教辅部门项目由评估中心组织开题与中期检查工作。请项目主持人于3月28日携带开题报告或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七份至1212室进行开题或中期检查答辩,答辩顺序另行通知。
4.时间安排:请各部门于3月30日前上交《教育科研课题开题情况汇总》《教育科研课题中期检查情况汇总》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pgzx@qmu.edu.cn。
五、工作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联系电话:2663905、2663680。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