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院教育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04编发部门:​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稿件提供:齐齐哈尔医学院浏览:2398设置

学院各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人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教育科研项目指南(附件2)拟定研究题目;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和相应教育教学培训经历。

        2. 每人限申报1项;在研的院级项目(含专项)主持人不得申报,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可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获批院级以上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3.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立项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本次立项针对本科生、留学生、继续医学等相关教育教学工作

      4.本次立项项目结题按新修订的《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22]143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评审程序

        1.各单位需核实前期研究基础、教育教学培训经历和课程等信息。

        2.各单位在初审时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教育科研伦理审查,伦理审查表附件4,党政管理及教辅部门申报的课题由评估中心组织审查和评审。

        3.各单位本着课题主持人及第一、第二参加人回避的原则,根据评审需要在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中遴选专家组成专家组。项目5项及5项以上的,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外单位不少于2名; 5项以下的,专家不少于3名,其中外单位不少于1名。

        4.各单位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指标体系》严格评分排序,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评估中心。

        5.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按名额择优推荐,申报一般或重点项目,需在所分配的名额中排名前40%,学院将对各单位拟推荐的一般及重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课题质量,确立重点、一般项目,数量不超过立项名额的30%,其余自动评为指导项目。学院将对指导项目进行抽审。

        三、材料要求

       1.《立项申请书》3份(A4双面打印)及电子版,《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2022年院级项目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表》电子版。

       2.申报书中涉及的论文、教材及各类获奖情况等支撑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评估中心按需调阅。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2年10月21日。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楼1212室,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电话:2663905、2663680,电子邮箱:qypgzx@qmu.edu.cn。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10月4日

附件:1.立项申请书.doc

2.立项指南.doc

3.立项名额分配表.xlsx

4.伦理审查表.docx

5.立项评审指标体系.doc

6.评审专家评审意见表.xlsx

7.汇总表.xlsx

8.齐齐哈尔医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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