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的通知

时间:2022-09-13编发部门:人事处稿件提供:人事处浏览:3327设置

学院直属各单位、部门及附属医院: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2913-914

二、测评对象

学院本部正式职工(含在编、编外同工同酬、人事代理人员),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不包含工勤人员

三、测评方式

测评对象通过扫描下方的“调查问卷二维码”,匿名进行网上填答。填写完整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测评。

四、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教职工规定时间完成测评,填答问卷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所提交的内容客观公正。

2.各单位、部门及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跟踪反馈。9151000前收集本单位、部门教职工提交结果截图,将参加测评人数发送至Qyrsk@qmu.edu.cn。省委教育工委将对各高校测评情况进行通报,对问卷填报率不高、有效问卷比例较低,在填报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雷同问卷较多的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联系人:韩老师,冷老师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人事处      

20229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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