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2-09-09编发部门:人事处稿件提供:人事处浏览:1411设置


各相关人员:

为庆祝第38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我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立德树人、无私奉献的精神,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见附件1)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先进集体:学院各单位、部门(含附属医院)

先进个人:全院专任教师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三、推荐名额

1、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师德先进个人1人。

2、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师德先进集体1个和师德先进个人1人报省教育厅候选。

四、评选推荐程序

1、二级单位评选推荐、公示(9月9日-9月16日)。由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后在部门校园网进行公示3天。

2、学院评选推荐、公示(9月17日-9月23日)。人事处组织师德评选委员会,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五、有关要求和政策

1、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评选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2、先进个人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或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3、对师德先进个人在教师职务评聘、岗位分级等各类评优评奖工作中给予政策倾斜。

六、申请材料

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或《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一份)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五份)

3、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册(一式一份,需部门盖章,负责人签字)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9月16日下班前报送图书行政楼1704室,电子版(压缩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单位名称+师德先进评选材料)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刘玉玲     联系电话:2663336

附件1:关于评选202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表、汇总名册.doc



人事处       

2022年9月9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