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 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2〕10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 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主持人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新课题;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 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 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申请人要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基础或参加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能出现违反教育科研伦理问题。
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4.省规划办对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5项),要求至少有50%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研究课题。学院结合各单位教师人数、专业数、硕士学科等设定各单位申报限额,详见附件3.
5.请各位教师详阅《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了解课题申报、研究等管理过程,明确结题要求,结合自身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工作拟定研究方向,撰写申报书,做好课题研究与结题准备。
二、评审工作安排
请各教学单位及附属医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教学管理者积极申报,做好立项指导和评审推荐工作。评审专家从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育教学评审专家库抽取,项目5项或5项以上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5项以下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
学院将根据各单位推荐课题质量与省规划办配额,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1.《申请书》 一式 3 份,A4 纸打印后用 A3 纸双面复印, 左侧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电子版。
2.《专家盲审表》电子版。
3.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4.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一致。
四、时间要求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2年9月28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以上材料。报送地点:图书行政楼1212室。电子版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qypgzx@qmu.edu.cn。联系电话:2663905、2663680,联系人:刘春苗、傅嫣然。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8月20日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2023年度).doc
4.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23年度).doc
5.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稿).pdf
6.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