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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责任人” ——口腔医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开展安全检查

时间:2022-07-07编发部门:口腔医学院稿件提供:口腔医学院浏览:30设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2〕7号)要求,结合齐齐哈尔医学院危险化学品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院政发〔2022〕7号)和《齐齐哈尔医学院2022年实验室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22〕24号),学院决定开展2022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于6月28日下午学校实验设备管理中心李静平处长带队及科室相关人员对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开展了现场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安全检查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流观摩、实地走访的形式,首先口腔医学院刘旭之副院长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和我院开展的实验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做了详细的工作汇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管理人员对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的各类安全材料进行了查阅和审核。最后实地走访了口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各个实验室,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制度建设、师生安全教育情况、实验场所设施条件与相关标识、实验器材用品管理、实验操作规程、特种设施、危化品、压力容器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发现,我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实验室管理及安全制度比较健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实验设备管理与使用规范到位。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做了记录,与相关负责人和实验室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提出了整改要求。

通过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为我们提出宝贵的建议和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逐层分析与指导,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指明方向,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稳定的实验室环境。同时对实验室运转情况进行摸底,查缺补漏,以查促改,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让我们一起为创造良好的教学实验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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