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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5-23编发部门:科研处稿件提供:科研处浏览:717设置

学院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省科协拟组织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项目,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第一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项目

二、项目内容

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

项目内容: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支持和指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科学共同体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的要求,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联合行动。为推动科技和学术资源科普化,支持和指导学会、科普教育基地、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开发科普资源,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联合科技部门,发动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科研项目承担团队等将相关的科技项目成果进行科普化展示,推动科技资源科普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每个单位普及科技成果应不少于1项,开展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活动不少于5次,每次参与群众不少于50人。

项目数量:15个

经费额度:2万/个

项目周期:2022年10月前完成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项目预算仅列省科协项目经费,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项目单位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科协,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省科协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管理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绩效评价和内部审计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影像、绩效评价表和经费决算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省科协将予以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仅可申报一类项目中的一个项目。

(二)请登录省科协网站(www.hljkx.org.cn)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三)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申报书,结合申报单位的活动内容、形式、成效以及以往项目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选出入选项目。结果将通过省科协网站公布。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四)各申报单位于5月25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至电子信箱:zhv1110@qmu.edu.cn(电子版文件名为“XXX单位XXX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科研处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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