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10月12日下午,学院在图书行政楼1804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学院副院长丛明宇出席会议并讲话,科研处、保卫处、医药科学研究院以及相关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科研实验室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主任李静平主持。
会上,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副主任钱丽丽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介绍了学院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此次检查工作,学院成立了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丛明宇副院长挂帅,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了工作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明晰了工作分工,为圆满完成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会议强调,安全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要严格对照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进行彻底排查,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严,尤其要重点关注本次检查重点,对实验室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完善安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加强科研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丛明宇副院长要求,各部门要提高认识,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并强调要贯彻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做到“认识到位、传达到位、组织到位、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建立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度体系。他强调,要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常规工作,使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科研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2018年10月12日供稿)

学院副院长丛明宇提出工作要求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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