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招生就业处处长苏江解读、传达了教育部招生工作人员“六不准”、高校招生“十项禁令”、招生信息“十公开”、“30个不得”等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以及学院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招生制度,科学稳妥地做好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处处长黄海涛要求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履责,纪检要全程参与录取工作。
崔光成副书记强调,招生工作是学院的敏感工作,一定要严格执行程序,他要求工作人员要提高廉洁意识,公平录取;要遵守工作纪律,警钟长鸣;要不断强化为考生服务意识,争创“零投诉”;要严格执行国家、黑龙江省、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同时,纪检监察人员要尽职尽责,全程参与到招生录取工作中,保证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招生就业处2018年6月29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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