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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面开展2017年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发稿时间:2017-10-30 编发部门:宣传统战部 稿件来源: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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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学院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了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工作。学院副院长丛明宇为总牵头人,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项会议及实地检查,扎实推进了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0月26日下午,学院召开了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布置会,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及齐齐哈尔医学院2017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本次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学院副院长丛明宇主持会议并讲话。按照实施方案,学院成立了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合署),科研处,医药科学研究院,保卫处,各相关二级学院专家组成的检查组。10月27日,检查组在学院副院长丛明宇的带领下,分成四小组,参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对照表》(共12项、358个检查重点),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专项询问等,逐项对各个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尤其对实验室通道、设施、设备、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了管理漏洞及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将检查结果反馈给被检单位,并要求被检单位对安全隐患建立台账,立整立改,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改实施方案,确保各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丛明宇副院长强调,实验室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各实验室所在单位要提高认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要加强领导,逐项排查安全隐患,详细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院将以此次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为契机,以检促学、以检促改,进一步健全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科研处2017年10月30日供稿)

丛明宇副院长带队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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