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新版《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为了使广大教师和学生更快、更好、更准确地领会新版《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学生工作部于9月6日启动全校宣讲活动。截至目前,已在大庆、哈尔滨、齐齐哈尔等9家附属医院完成了宣讲,各二级学院的宣讲工作也在陆续进行。
新版《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宣讲内容包括学籍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学生违纪与申诉等各项规定,通过对照旧版管理办法,集中阐释了师生最为关注和关心的学业相关问题,并通过案例视频等形式,更为直观地教育引导学生规范自己的行为,使学生进一步明确了在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学生工作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党委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对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地修订,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专家组审核意见修改,新版学生管理规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新版学生管理规定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理念,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强调并建立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学生工作部2017年9月16日供稿)


学生工作部到附属医院开展学生管理规定宣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