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学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定领导下,学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三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标准,狠抓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教育、道德经典诵读、特色体育文化及“我们的节日”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在学院形成了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的良好局面,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院将继续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为依据,全面开展系列创建活动,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学院创建活动成果,在全院形成知创建、懂创建、爱创建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