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高效地完成《齐齐哈尔医学院章程》制定工作,8月29日上午,学院召开了章程制定任务布置会,全面启动章程制定工作。学院副院长姜凤楼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传达了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并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部署。姜凤楼副院长讲述了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的相关背景,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章程制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章程内容的基本内涵,积极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主动查阅学院相关历史资料,站在促进学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举全院之力,凝练学院的办学特色、管理特色、文化特色,在章程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用精练、准确的语言,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是学院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学院将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顺利完成《齐齐哈尔医学院章程》编制工作,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依法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院改革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强化学院的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学院依法治院、科学发展的水平。

学院副院长姜凤楼讲话

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