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转发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拟资助10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四)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拟资助190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
(五)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拟共资助500项,资助额度一般为10万元/项,其中省财政资助5万元/项,依托单位资助5万元/项。
(六)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拟资助联合基金重点项目69项左右,资助额度50万元/项;资助联合基金培育项目455项左右,资助额度10万元/项。联合资助方为政府、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3比例出资;联合资助方为企业的,省财政与资助方按1:4比例出资。
以上类型项目执行时间均为三年。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
2.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依托单位长期聘用人员, 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科技人员(包括延聘人员)不得申报;
3.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未受到科研失信惩戒或已解除惩戒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8)规定,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优秀青年项目、联合引导项目和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时,科研人员曾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结题验收,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3个。
(二)各类项目申请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不同类别基金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
(1)研究团队须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包括学术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研究团队;
(2)团队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是依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3)研究骨干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50周岁以下的研究骨干占骨干成员总数不低于五分之二;
(4)研究内容符合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和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其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够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
申请人年龄未满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企业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4.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项目
申请人年龄未满38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
5.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引导项目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6.联合基金项目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其他有关要求
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要有明确的企业技术需求背景,其它项目来源于企业需求背景占比不低于25%。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线上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依托单位在线审核推荐。
(二)规范填报。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务必认真阅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按照指南填写申请书。
(三)限时申报。基金项目申报网络系统开放起止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00时起至6月11日16:00时止,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逾期网络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四、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资助限项说明
1.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重点项目、联合引导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2.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二)形式审查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规定;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五、材料报送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下班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科研处(行政楼16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x
科研处
2024年5月21日